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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訊)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從事網路拍賣貨物的營業人,如用原供住家使用房屋作為營業登記之地點,而實際交易是在拍賣網站之交易平台完成者,該房屋仍可繼續按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
地方稅務局進一步說明,按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者,應以該房屋供住家使用為前提要件,假使營業登記處所堆置與拍賣有關之營業貨品,就不是屬住家用範圍,應與實體商店一樣依其實際使用部分改課營業用稅率。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關心您,如有任何問題,可利用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086969或04-22585000按1接電話客服中心,將有專人提供服務。
經營網路拍賣房屋如何課徵房屋稅?
地方稅務局進一步說明,按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者,應以該房屋供住家使用為前提要件,假使營業登記處所堆置與拍賣有關之營業貨品,就不是屬住家用範圍,應與實體商店一樣依其實際使用部分改課營業用稅率。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關心您,如有任何問題,可利用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086969或04-22585000按1接電話客服中心,將有專人提供服務。
- 市府分類: 財政稅務
- 最後異動日期: 2019-01-19
- 發布日期: 2018-01-08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 點閱次數: 7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