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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屋申報契稅時,記得同時申請房屋稅按自住用稅率課徵

(臺中訊)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提醒,民眾購屋申報契稅時,別忘了同時填寫申報書附聯,申辦房屋移轉後按自住之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以免未按自住稅率課徵因而多繳了房屋稅。
地方稅務局進一步說明,住家用房屋稅率分為自住(1.2%)及非自住(1.5%),自住房屋係指個人所有之住家用房屋,同時符合房屋無出租,並供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實際居住使用,且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全國合計3戶以內。新所有權人於取得房屋後,如供自住使用,則申報書附聯之房屋使用別請填載為自住使用;如超過3戶並擇定該房屋適用自住稅率者,應勾選放棄本人、配偶或未成年子女所有他處按自住稅率課徵房屋稅。
地方稅務局提醒民眾,為維護自身權益,請善加利用契稅申報書附聯申辦房屋使用情形,可省去再次申報,避免遺漏,保障
自身權益。
  有關地方稅之相關規定,如有任何問題,可撥打0800-086969免付費電話或04-22585000按1接電話客服中心,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 市府分類: 財政稅務
  • 最後異動日期: 2019-01-19
  • 發布日期: 2017-04-24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 點閱次數: 1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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