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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訊)民眾廖小姐收到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所寄的傳繳通知,因為不知道如何繳納滯欠稅款,特地向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詢問。
該局進一步說明,納稅義務人如接到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各分署寄發的欠稅傳繳通知,可依下列方式繳納稅款:
一、稅額在2萬元以下者,可於傳繳通知應到時間內持印有條碼之通知書至統一、全家、萊爾富、OK等四大便利商店各門市繳納,免加收手續費。
二、 至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各分署或地方稅務局所屬各分局開立繳款書,持至代收稅款金融機構繳納。
三、 依通知書所載金額至郵局購買匯票,併同通知書以掛號郵寄至執行機關或移送機關。
該局表示,欠稅人如果一時經濟困難,無法一次繳清所有的欠稅,可至行政執行署申請分期繳納,以免財產被強制執行。
收到行政執行署欠稅傳繳通知,可至便利商店繳納
該局進一步說明,納稅義務人如接到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各分署寄發的欠稅傳繳通知,可依下列方式繳納稅款:
一、稅額在2萬元以下者,可於傳繳通知應到時間內持印有條碼之通知書至統一、全家、萊爾富、OK等四大便利商店各門市繳納,免加收手續費。
二、 至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各分署或地方稅務局所屬各分局開立繳款書,持至代收稅款金融機構繳納。
三、 依通知書所載金額至郵局購買匯票,併同通知書以掛號郵寄至執行機關或移送機關。
該局表示,欠稅人如果一時經濟困難,無法一次繳清所有的欠稅,可至行政執行署申請分期繳納,以免財產被強制執行。
- 市府分類: 財政稅務
- 最後異動日期: 2019-01-19
- 發布日期: 2017-02-17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 點閱次數: 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