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現在位置 首頁 > 公告資訊 > 稅務新聞
  • 友善列印
  • 回上一頁

何謂無實體電子發票的「載具」?消費時請多利用載具索取電子發票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民眾消費時以載具索取電子發票後,統一發票開獎時會自動對獎,中獎時也會以e-mail通知,或可以上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網站(https://www.einvoice.nat.gov.tw/)查詢(也可用手機於雲端發票APP中查詢),還可以設定將中獎獎金直接匯入指定帳戶,若未設定匯入獎金帳戶,就需至便利商店的多媒體機臺操作,列印出中獎的發票來兌領獎金。財政部為鼓勵民眾多以載具索取電子發票,增設了無實體電子發票才有的專屬獎項,比紙本發票多了8,000組2,000元以及10組100萬元獎金的中獎號碼,中獎機率多更多
該局進一步說明,有些民眾並不清楚,在消費購物時,如何使用「載具」儲存無實體電子發票,所謂「載具」,就是專門用來儲存無實體電子發票的工具,而「載具」的種類有很多,有悠遊卡、一卡通、iCash、台灣智慧卡、會員卡、手機條碼、自然人憑證,各種「載具」之中,以手機條碼最為便利,可以上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平台申請,並列印出手機條碼貼在任何隨身的物品上,如手機背面,也可以下載電子發票APP,直接將手機條碼顯示在手機螢幕上,只要在購物結帳時讓店員刷一下手機條碼,就完成儲存無實體電子發票的動作。
民眾若還有任何疑問,可利用0800-086969免費電話或04-22585000按1接客服中心,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解答。
  • 市府分類: 財政稅務
  • 最後異動日期: 2019-01-19
  • 發布日期: 2017-01-25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 點閱次數: 735
至頁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