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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稅支票不見了,怎麼辦?

(臺中訊)遺失尚在兌領期限內之支票,報失程序真的很繁瑣!最近有民眾遺失退稅支票,急向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詢問補發事宜。

稅務局表示,如果遺失的退稅支票已逾期,向該局申請補發即可;倘該退稅支票仍在兌領有效期限內,又無禁止背書轉讓字樣,則須先至臺灣銀行臺中分行辦理掛失止付,再到臺灣臺中地方法院依序聲請公示催告及除權判決,不僅多地奔波,又須費時數月,還得負擔手續費共計新臺幣2,150元(掛失止付手續費150元,公示催告及除權判決各1,000元)。因而稅務局極力建議民眾,直撥退稅既方便又安全,可利用該局設置之「UTax自動櫃員機」或官網線上申辦,亦可填寫三大稅開徵繳款書附頁之辦理委託轉帳代繳(領)各項稅款約定書,申請退稅款直撥入指定帳戶。

直撥退稅簡政便民,徵納雙方皆獲益,建立多元合作夥伴關係(SDG17),響應永續發展目標。如果對退稅方式有任何疑問,歡迎撥打(04225850001接全智慧客服中心或免付費電話0800-000321,將有專人提供服務。

  • 市府分類: 財政稅務
  • 最後異動日期: 2023-12-04
  • 發布日期: 2023-12-04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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