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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者宣導】饒河夜市又現榴槤100元賣400 消保官:最重可罰10萬

台北夜市水果攤坑殺外國遊客惡名昭彰,近日又有網友上網爆料,日前與越南友人去饒河夜市某水果攤買榴槤,原先喊價一份100多元,店家結帳時發現想吃的是旁邊的越南友人,竟坐地起價喊到400元,被質疑是坑殺外國遊客。對此,北市府今天(29日)宣布晚間消保官會同市場處到饒河夜市稽查,若發現標價不實,最重開罰10萬元。

日前有網友在論壇《Dcard》踢爆,日前她與越南友人前往饒河夜市逛街,越南朋友突然想吃榴蓮,於是前往一家水果攤挑選,網友表示,老闆娘購買過程都相當熱情,說一袋水果是100多元,沒想到聽到想吃榴蓮的是身旁的越南友人後,老闆娘卻口稱一代要400元,讓該名網友當場傻眼。 

最後該名網友仍有買單,但離開後越想越不對勁,想起士林夜市水果攤過去坑殺外國觀光客的事件頻傳,質疑「士林夜市水果攤亂象,現在又出現了嗎?一塊榴槤果肉要400元,是因為看人家是外國人所以就宰殺嗎?」提醒大家去夜市買水果時真的要注意。

北市府市場處表示,今天將會同消保官前往饒河夜市稽查,並確實要求現切水果業者標示價格、使用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檢驗合格的電子磅秤、依「買果4部曲【問、秤、買、切】」流程販售水果。

市場處呼籲,若民眾遇到現切水果業者未與消費者確認總價及購買意願而有強迫消費情形,可以直接拒絕購買,並記下攤位位置及攤名,撥打1999台北市民當家熱線檢舉,市場處將會同消保官加強聯合稽查及取締,若查證屬實,市場處將書面警告,再請自治會確實督導並令其立即改善。

市場處也說,將同步函請台北市各夜市自治會確實約束場域內攤商落實標價,杜絕消費爭議,前往各夜市進行稽查,如發生類似情事,將嚴格查處。

據《壹蘋新聞網》報導,北市主任消保官楊麗萍說明,若標價不實,涉及消費資訊有誤導、隱匿或欺罔之行為,依「北市消費者保護自治條例」第9條及第39條規定,通知限期改善而屆期不改善者,得處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

資料來源:https://www.upmedia.mg/news_info.php?Type=24&SerialNo=180874

  • 市府分類: 法律權益,宣導活動,生活資訊
  • 最後異動日期: 2023-08-30
  • 發布日期: 2023-08-30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政風室
  • 點閱次數: 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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