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現在位置 首頁 > 專區服務 > 廉政園地 > 廉政宣導
  • 友善列印
  • 回上一頁

【消費者宣導】網購2次都沒取貨被告!買家罕見遭公訴求償 4大消保小常識:不取貨你會負哪些責任

網購下單可以不取貨嗎(消保小常識)
網購下單可以不取貨嗎(消保小常識)

基隆一名女子2021年在網路購買4只戒指,結果賣家寄出後因未取件被退件,隨後女子又要求賣家再寄出卻再度沒取貨付款,氣得賣家提告毀損最求償。網購下單後有哪些狀況可以不取貨?多次不取貨會有什麼責任嗎?

基隆楊姓女子因在網路賣場上購買4只戒指,卻因多次未取貨、未付款,造成賣方運費損失,氣得賣方提告「詐術致人損害財產罪」,基隆地檢署認同其主張,因而提起公訴。不過該案件最後因雙方達成和解,基隆地院最終判決不受理。

網購下單、取貨 消保4常識告訴你

Q網購下單後可以不取貨嗎?會不會被告?

根據台北市政府法務局消保網說明,一般網路購物,消費者有7日猶豫期,可於到貨前或取貨後7日內解約退貨,不會構成犯罪。

消費者下單後如果發現是一頁式廣告詐騙,或找到更適合產品,或單純不想買了等因素,只要沒有購買意願,都可以通知賣家解約,無須屈從賣家言詞,勉強取貨付款。

如果是宅配到府,可以直接請貨運業者帶回,如果商品已經到超商,消費者可以不取貨。

Q如果是客製化商品,可以不取貨嗎?

客製化商品、生鮮產品等依規定之特殊商品,並7日無條件退貨的權利。

除非商品有瑕疵,否則應履行契約,若不取貨付款,則可能有違約問題,而賣家可就運費、商品價金向買家提出民事求償。(特殊商品可參考「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之規定)

Q網路賣場公告「不得棄單,否則需賠償」怎麼辦?

此違反消保法所賦予給消費者的權利,約定無效。

消費者在網路購物,一般商品均享有7日的猶豫期間,以保障消費者有檢視商品的機會,若網頁公告「下單後不得取消訂單」,「如不取貨須賠償商品價格、運費」等,已違反消保法所賦子給消費者的權利,依消保法第19條第5項規定,其約定無效。

此外,依消保法第19條,退回商品之運費應由業者負擔,所以如果業者網頁宣稱渻費者應賠償運費等約定內容,亦屬無效。

Q任意下單、多次不取貨會有什麼責任嗎?

1.如果無購買意願仍惡意下單及棄單,可能須承擔刑事「間接毀損罪」的責任。

2.若造成廠商損失,可能須負擔民事損書賠償責任(侵權行為、債務不履行)。

3.若多次棄單違反會員條款,可能會被平台列為黑名單,無法購物。

最後消保網提醒,部分不肖廠商對於消費者未取貨,會以訊息傳訊警告「本賣場將以刑法355條毀棄損壞、民法234條受領遲延,對您提告」、「公司將針對您下標購買的1P和你的帳號提告詐欺、背信或毀損罪」,並且要求消費者給付和解金否則將提出告訴,這很可能是詐騙手法,民眾一定要多加留意。

資料來源:https://www.businesstoday.com.tw/article/category/183030/post/202308260014/

  • 市府分類: 法律權益,宣導活動,生活資訊
  • 最後異動日期: 2023-08-28
  • 發布日期: 2023-08-28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政風室
  • 點閱次數: 153
至頁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