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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者宣導】樓頂突出物樓梯間可變室內空間 有影嘸?

       公平會於本(14)日第1653次委員會議通過,萬寶聚建設有限公司銷售南投縣草屯鎮「萬寶聚和」建案,在網路刊載「五層」及「A2傢俱配置參考圖」5F將屋突層規劃作為書房等室內住宅空間使用,就足以影響交易決定的商品內容及用途為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因考量建案規劃銷售戶數少及尚未有交易,爰處新臺幣20萬元罰鍰。
       公平會表示,萬寶聚公司銷售「萬寶聚和」建案,在591房屋網站刊載「五層」及「A2傢俱配置參考圖」5F規劃為書房等室內空間使用,讓人認為該建案有五層樓,且5樓可以合法作為室內空間使用。但經公平會向南投縣政府徵詢意見,該建案使用執照詳載層數為地上4層、突出物1層,突出物為突出於樓頂屋面的附屬建築物及雜項工作物,並不是廣告所稱的「5F」,而且突出物的用途為樓梯間、電梯間、水塔間,也不是廣告宣稱可做為書房使用,如果建築物所有權人、使用人未維護建築物合法使用與其構造及設備安全,涉及違反建築法第91條第1項第2款維護建築物合法使用之規定。
       公平會進一步表示,「萬寶聚和」建案廣告規劃與原核准平面圖說不相符,購買者無法合法享有廣告所揭示的空間配置,也就是廣告表示與事實不符,已經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
       公平會提醒,許多人購買透天厝會看到建案廣告將房屋頂樓多出來的一小塊空間規劃為室內空間使用,然而這一塊「突出物」空間的使用須依照建築執照規定的用途使用才是合法,民眾購屋時應該小心查證,避免受騙。

資料來源:公平交易委員會(https://www.ftc.gov.tw/internet/main/doc/docDetail.aspx?uid=126&docid=17533)

  • 市府分類: 土地建築,法律權益,宣導活動,生活資訊
  • 最後異動日期: 2023-06-15
  • 發布日期: 2023-06-15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政風室
  • 點閱次數: 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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