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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核准身心障礙免稅車輛仍可能會收到使用牌照稅繳款書

    (臺中訊)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身心障礙者免徵使用牌照稅僅適用汽缸總排氣量2400cc(立方公分)以下之車輛,因此,車輛雖已核准使用牌照稅身心障礙免稅,還是可能收到使用牌照稅繳款書。

    該局說明,供持有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並領有駕駛執照者使用,且為該身心障礙者所有之車輛,每人以1輛為限;因身心障礙情況,致無駕駛執照者,其本人、配偶或同1戶籍2親等以內親屬所有,供該身心障礙者使用之車輛,每1身心障礙者以1輛為限。但汽缸總排氣量超過2400cc者,其免徵金額以2400CC之稅額為限,超過部分,不予免徵。

    該局進一步說明,如果您的愛車是排氣量超過2400cc的車輛,縱已申請身心障礙免稅,仍會收到超過免稅部分的差額繳款書,請依期限繳納。

    如有任何問題,可撥打0800-000321免付費電話,或04-225850001接全智慧客服中心,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 市府分類: 財政稅務
  • 最後異動日期: 2023-06-13
  • 發布日期: 2023-06-13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東勢分局
  • 點閱次數: 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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