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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除記得向地方稅務局申請註銷房屋稅籍

(臺中訊)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近來常接獲民眾詢問,在辦理遺產稅申報時,發現被繼承人財產清單上有一筆已經拆除多年的老屋,應該怎麼辦理?

該局進一步說明,房屋如已拆除或滅失,民眾因未主動向地方稅稽徵機關申報註銷房屋稅籍,未低於一定現值及不具免稅原因者會每年繼續開徵房屋稅,且日後申請財產清單時,仍會列出。倘無法追溯查明實際拆除時間,只能自申報日認定。

稅務局提醒納稅人,為維護自身權益,民眾應於房屋拆除完成之日起30日內向地方稅務局申報註銷稅籍,如屬部分拆除,致房屋使用面積減少,也要儘快申報部分拆除,地方稅務局會重新核定房屋課稅現值,減輕民眾納稅負擔。

民眾如有地方稅相關問題,歡迎撥打該局電話:(04225850001接全智慧客服中心或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將有專人為您解說服務,也可上該局網站(http//www.tax.taichung.gov.tw)查詢相關資料。

 

  • 市府分類: 財政稅務
  • 最後異動日期: 2023-06-07
  • 發布日期: 2023-06-07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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