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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頂樓增建廣告塔不列入房屋稅課徵範圍

    (臺中訊)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房屋頂樓增建廣告塔,除加重其房屋負荷量外,並無增加房屋使用價值,不屬於房屋稅課徵對象。

    該局說明,房屋稅以附著於土地之各種房屋,及有關增加該房屋使用價值之建築物為課徵對象,但房屋頂樓增建廣告塔,無法增加該棟房屋之使用價值,所以不屬於房屋稅課徵對象,無須向建物所在地之地方稅稽徵機關申報課稅。

    如有任何問題,可撥打0800-000321免付費電話,或04-225850001接全智慧客服中心洽詢,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 市府分類: 財政稅務
  • 最後異動日期: 2022-12-14
  • 發布日期: 2022-12-14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東勢分局
  • 點閱次數: 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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