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訊)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民眾因車輛老舊、毀損不堪使用,除委託環保機關認可的合法回收商代為處理車體外,仍應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之規定,將兩面牌照繳回車籍所在地的監理機關,辦理報廢手續。
該局說明,廢棄車輛環保回收後,牌照會拆卸歸還車主,如果未向監理機關辦理報廢手續,一旦查獲有移掛於其他車輛使用公共道路情事,依稅法規定,處全年應納稅額2倍之罰鍰。例如:汽缸排氣量2,399立方公分之自用小客車,按全年應納稅額1萬1,230元處2倍之罰鍰計2萬2,460元。
稅務局貼心提醒民眾可利用111年1月正式上線之「廢車回收一站通」,同時申辦回收、報廢及獎勵金等多項服務,快速辦完報廢、領取廢機動車輛回收獎勵金,更可避免號牌移用遭處罰之情事發生。
如您對使用牌照稅相關事項有任何疑問,歡迎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或04-22585000按1接全智慧客服中心,將有專人提供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