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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下期營業用車輛使用牌照稅即將開徵

       (臺中訊)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111年下期營業用車輛使用牌照稅將於101日起開徵,繳納期限至1031日止,提醒車輛所有人或使用人記得如期繳納稅款。

地方稅務局進一步說明,今年下期營業用車輛使用牌照稅繳納期限至1031日止,納稅義務人如選擇以信用卡、活期(儲蓄)存款帳戶或晶片金融卡轉帳繳納者,可透過行動裝置(連結網路繳稅服務網站)或行動裝置應用程式(APP),掃描繳款書上QR-Code行動條碼,免輸入銷帳編號、繳稅金額等資料即可辦理線上繳納。亦可利用工商/金融憑證或車牌號碼加統一編號,至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網站(網址:https://net.tax.nat.gov.tw/)登入使用牌照稅線上查繳稅系統,直接線上查繳稅款,請民眾多加利用。

地方稅務局特別提醒民眾,逾繳納期間繳納者,每逾3日按應繳稅額加徵1%滯納金。逾期未完稅如使用公共道路(含停放)被查獲者,還會被處應納稅額1倍以下的罰鍰,請務必準時繳納,以免逾期受罰。

您如有使用牌照稅相關問題,歡迎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04-225850001轉全智慧客服中心,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 市府分類: 財政稅務
  • 最後異動日期: 2022-09-01
  • 發布日期: 2022-09-01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 點閱次數: 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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