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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牌照稅受疫情影響申請緩繳期限再延長至112年6月30日

 

      (臺中訊)國內外新冠肺炎疫情嚴竣,短期內恐難緩解,本市為減輕受疫情衝擊民眾壓力,現行「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影響地方稅延期或分期繳納處理措施」延長1年至112630日。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進一步表示,使用牌照稅納稅義務人因疫情影響致繳納困難,如屬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定之紓困、補貼、補償、振興對象,營利事業平均營業額減少達15%或營業收入驟減,個人因被減班、減薪、非自願離職或短期間收入減少等原因,可於繳款書所載之繳納期間屆滿前檢附相關證明文件提出緩繳申請,依受疫情影響情形最長可延期1年或最多分36期(1個月為1期)。

民眾如有緩繳疑義,歡迎撥打免付費電話0800-000321或04-22585000按1接全智慧客服中心洽詢,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 市府分類: 財政稅務
  • 最後異動日期: 2022-07-30
  • 發布日期: 2022-07-30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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