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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稅違章審理及行政救濟實務

租稅處罰是一個國家為維護其稅務秩序強制人民 必須遵守租稅體制之主要手段。就一個成熟的法治國家而 言,原則上租稅處罰應是愈少愈好,這不僅意味著納稅人守 法,更重要的意涵是租稅的制定是否為人民所認知,而不致 觸法。在我國人民違反稅法規定,以民國 94 年為例稽徵機 關查獲違章審理的件數竟高達 26 萬 1,476 件1 ,其中地方稅 與國稅違章件數各約占 50%。 地方稅違章審理案件中以使用牌照稅約占全國總 違章案件數 45﹪為大宗,如此高比例且大量之裁罰案,必須 建立一套審核標準,供稅捐處違章審理及新進人員遵循,俾 利達到縮短違章審理作業期間之目的。為此實有必要就使用 牌照稅常見案例逐案說明裁罰依據且加以分析,並將其他各 稅,如房屋稅、地價稅、土地增值稅及契稅亦列舉案例探討, 期能使稅捐處之同仁,增加學習之效果,並使納稅義務人瞭 解相關法律規定,避免引發「不教而殺」之疑義。及因新進 人員缺乏經驗,或不能掌握證據彼此之間的關聯性及正確地 法律依據,用字遣詞無法表達得體,有必要整理範例一套, 以提升學習效果。遂引發本研究之動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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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財政稅務
  • 最後異動日期: 2021-09-07
  • 發布日期: 2021-09-07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 點閱次數: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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