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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地震、颱風及水災致房屋受損,可申請房屋稅減免

(臺中訊)近日鋒面來襲,加上颱風季節將至,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提醒民眾,如因強風豪雨造成房屋受損符合減免標準,可於該局網站(http://www.tax.taichung.gov.tw)的申辦櫃台/線上申辦-本局/房屋稅項下,線上申請減免房屋稅,該局也會依相關通報及媒體報導,主動輔導受災納稅義務人辦理。

地方稅務局進一步說明,房屋在災害中受創,可於災害發生日起30日內申請減免房屋稅,原則上以毀損面積占整棟面積5成以上,必須修復方能使用者,免徵房屋稅;毀損面積占整棟面積3成以上不及5成者,可減半徵收。本市特別規定淹水達50公分以上且有居住事實,以實際淹水日為準,每30日停徵1個月房屋稅,不足30日者以30日計。此外,因山崩、地陷、流失、沙壓等環境限制及技術上無法使用的土地,可於今年9月22日前申請地價稅全免。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關心您,如有任何疑問,可上該局網站(http://www.tax.taichung.gov.tw)查閱,或可撥打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或(04)22585000按1接全智慧客服中心,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 市府分類: 財政稅務
  • 最後異動日期: 2021-06-28
  • 發布日期: 2021-06-28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 點閱次數: 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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