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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行車輛重複繳納使用牌照稅可否免辦理退稅抵欠

   (臺中訊)某車行所有營業小客車,重複繳納使用牌照稅,申請退還溢繳稅款,特地向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詢問,可否免予扣抵該車行其他車輛積欠之使用牌照稅?

    該局說明,車行所有營業小客車,重複繳納使用牌照稅,申請退還溢繳稅款,如該車行其他車輛係屬寄行車輛,且與該重複繳納使用牌照稅之寄行車輛,係屬不同之寄行車主,是可以免辦理退稅抵欠的。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關心您,如有任何問題,歡迎撥打0800-000321免費電話或04-225850001接電話客服中心,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 市府分類: 財政稅務
  • 最後異動日期: 2020-08-28
  • 發布日期: 2020-08-28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 點閱次數: 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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