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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屋填報契稅附聯省時又節稅

  (臺中訊)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購買供自己居住使用之房地,記得運用契稅申報書附聯(新所有人使用土地、房屋情形申報表)申請按自住住家用稅率1.2%課徵房屋稅及先行提出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過戶登記完成後房屋稅及地價稅就可以節稅了。

    該說明,房屋移轉後,使用情形可能因而變更,新所有人於申報契稅時,一併填寫申報書附聯,即能自取得日起,按所申請適用之稅率課徵房屋稅地價稅,以免日後另以書面申請或漏未及時申請,致延誤時日而多繳應負擔的稅

    該局進一步說明,自住住家用房屋需符合3要件始得適用,即供本人與配偶或直系親屬實際居住使用、無出租及營業且本人與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全國合計3戶以內;而地價稅則於辦妥土地所有權移轉登記後,在當年922日前辦竣戶籍登記,經核准後,自當年期開始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

    有關地方稅之相關規定,如有任何問題,可撥打0800-000321免付費電話或04-22585000按1接電話客服中心,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 市府分類: 財政稅務
  • 最後異動日期: 2020-08-03
  • 發布日期: 2020-08-03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 點閱次數: 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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