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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購物 卻拿到5-6月期的統一發票 該如何兌獎

    (臺中訊)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近日有民眾詢問,於1094月消費購物,卻拿到5-6月期的統一發票,應如何兌獎?

    該局說明,實務上,營業人難以確實估計每期開立發票數量,常在發票所屬期別最後幾天,才發現當期發票數量不夠,營業人在向國稅主管稽徵機關報備核准後,以次期統一發票開立交付消費者。至於消費月份和收到之統一發票月份不一致時,仍以該統一發票所屬期別之號碼對獎。以本案例而言,1094月份購物,取得1095-6月期統一發票,消費者則依5-6月期中獎號碼對獎,兌領獎金權益並未受影響。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關心您,如有任何問題,歡迎撥打0800-000321免費電話或04-225850001接電話客服中心,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 市府分類: 財政稅務
  • 最後異動日期: 2020-05-29
  • 發布日期: 2020-05-29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 點閱次數: 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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