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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買遭禁止處分之流當車輛,應如何辦理塗銷

(臺中訊)林先生因資金不多,向當舖業者購買典當之車輛,在辦理過戶登記時,發現車輛遭到稅捐機關囑託禁止處分,詢問應如何塗銷禁止處分?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納稅義務人欠繳應納稅捐,稅捐稽徵機關得就相當於應繳稅捐數額財產,通知有關機關不得為移轉或設定他項權利,惟日後只要納稅義務人繳清欠稅款,就可塗銷禁止處分。
   
該局提醒民眾購買流當車輛,要小心謹慎,若購買到已被禁止處分的車輛,因該車輛仍屬於原車主所有,想要辦理過戶,須原車主先繳清欠稅款,辦理塗銷禁止處分後始可辦理過戶登記。
    民眾若有任何問題,可利用0800-086969免費電話或04-225850001接客服中心,將有專人提供服務。

  • 市府分類: 財政稅務
  • 最後異動日期: 2019-01-19
  • 發布日期: 2018-09-20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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