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訊)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民眾購屋申報契稅時,別忘了同時填寫契稅申報書附聯,提前申辦房屋按自住之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
該局進一步說明,住家用房屋稅率分為自住(1.2%)及非自住(1.5%),自住房屋係指個人所有之住家用房屋,同時符合房屋無出租,且供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實際居住使用,以及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全國合計3戶以內等3要件。新所有權人取得房屋後,如供自住使用,契稅申報書附聯之房屋使用別可填載為自住使用;如超過3戶並擇定該房屋適用自住稅率者,則可勾選放棄本人、配偶或未成年子女所有他處房屋按自住稅率課徵房屋稅。
該局提醒民眾,為維護自身權益,請善加利用契稅申報書附聯申辦房屋使用情形,可避免遺漏未申報,事後發現自住房屋卻按非自住稅率而繳了比較高的房屋稅。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關心您,如有任何疑問,可上該局網站(http://www.tax.taichung.gov.tw)查閱,或電話詢問(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086969或(04)22585000按1接電話客服中心),稅務局將竭誠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