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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置電話亭KTV供人娛樂應課徵娛樂稅

(臺中訊)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有營業人於百貨商場、鬧區、電影院內設置電話亭KTV供人娛樂且收取費用,依娛樂稅法規定屬娛樂稅課徵範圍,營業人應依法辦理娛樂稅籍登記及代徵報繳娛樂稅手續,如未依規定辦理,經查獲將會被處以新臺幣1萬5千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還要補徵所漏稅額。

稅務局呼籲放置該設備之營業人,應於開業前向地方稅稽徵機關辦理設籍登記及代徵娛樂稅手續,以免受罰。

民眾若有娛樂稅相關問題,歡迎撥打該局免付費電話0800-086969或(04)22585000按1接客服中心,將有專人為您解說服務,也可上該局網站(http://www.tax.taichung.gov.tw)查詢相關資料。

  • 市府分類: 財政稅務
  • 最後異動日期: 2019-07-10
  • 發布日期: 2018-06-29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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