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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償供公眾通行的之私有巷道可申請減免地價稅

(臺中訊)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豐原分局表示:無償供公眾通行的道路土地,經查明屬實者,在使用期間地價稅全免,但如果為建造房屋應保留的法定空地部分,就不適用減免的規定。
該分局進一步說明,依土地稅減免規則第9條規定:「無償供公眾通行之道路土地,經查明屬實者,在使用期間內,地價稅或田賦全免。但其屬建造房屋應保留之空地部分,不予免徵。」一般在建築房屋時,因建築相關法令之規定,必須預留法定空地,倘這些法定空地是留供防火巷或巷道使用,緃然確實無償供公共使用,因係屬於法定空地,仍不符合減免地價稅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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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財政稅務
  • 最後異動日期: 2019-01-19
  • 發布日期: 2018-06-26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豐原分局
  • 點閱次數: 15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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