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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回收車輛要記得去監理站辦理報廢

(臺中訊)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車輛如果因毀損或老舊不堪使用,委託環保單位認可的回收商處理車體後,務必取得環保廢棄回收商出具之廢棄機動車輛回收單及2面車牌,憑以向車籍所在地監理機關申請報廢登記,如此報廢的手續才算完備。
稅務局進一步說明,如只將車輛交予回收業者,而未將報廢車輛的「車牌」取下繳還監理機關辦理報廢,車牌若流出,一經查獲有移掛於他車使用公共道路情事,註銷牌照部分,除補稅外並處以應納稅額2倍以下的罰鍰;另移用牌照部分,按當期全年應納稅額處2倍的罰鍰,罰則很重不可不慎。
民眾若有任何疑義或需要進一步的資訊,歡迎利用免費服務專線0800-086969或(04)22585000按1接電話客服中心由專人提供服務。
  • 市府分類: 財政稅務,宣導活動,便民服務
  • 最後異動日期: 2019-01-19
  • 發布日期: 2017-02-15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 點閱次數: 1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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