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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房屋增編另一稅籍編號而仍屬共有者不課徵契稅

(臺中訊) 梧棲區李先生和弟弟共同居住在一棟三合院厝,因一院多戶,感覺不方便,最近向戶政事務所申請增編新門牌,來電洽詢申請房屋稅籍分割是否需報繳契稅?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依照契稅條例第2條規定:「不動產之買賣、承典、交換、贈與、分割或因占有而取得所有權者,均應申報繳納契稅……」。但李先生申請僅將原有房屋增編另一稅籍牌號,應准免徵契稅。
稅務局進一步說明,若原屬共有房屋申請將房屋增編另一稅籍牌號,其房屋仍屬原共有人持分所有,非屬上開法條規定之分割行為,仍應准予免徵契稅。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沙鹿分局提供大安區、外埔區、大甲區、清水區、梧棲區、沙鹿區、龍井區、大肚區之地方稅稅務服務,轄區內民眾對於契稅申辦如有疑義,歡迎利用0800-086969免費電話或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沙鹿分局04-26624146轉302分機轉接第三股,將有專人提供服務。
  • 市府分類: 財政稅務
  • 最後異動日期: 2019-01-19
  • 發布日期: 2017-02-06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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