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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戶政事務所辦理戶籍遷入也可以同時申請自用住宅稅率課徵地價稅喔!

(臺中訊)沙鹿區陳先生來電詢問,前幾天去戶政事務所辦理戶籍遷入,戶政人員詢問是否要順便提出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的申請,如果當場同意就算完成申請嗎?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為節省民眾寶貴時間,省去遷完戶籍又要到地方稅務局申請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稅率之不便,只要是土地所有權人本人於戶籍遷入時,請戶政所承辦人員以通報的方式即可完成申請,該局接獲通報資料,經審核後,皆會以公文回復核准與否。
另該局貼心提醒,目前於戶政事務所申請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者,依據土地稅法第41條規定須由土地所有權人本人提出申請,所以其他人(例如:配偶、子女)遷入無法受理申請,仍須由該土地所有權人另行提出地價稅自用住宅之申請。
如有任何相關地價稅問題,歡迎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86969或洽沙鹿分局第一股04-26624146分機118,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 市府分類: 財政稅務
  • 最後異動日期: 2019-01-19
  • 發布日期: 2016-10-06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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