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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新聞
共 4432筆資料,第 132/148頁, 筆
序號 | 標題 | 最後異動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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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31. | 自行新建或移轉取得房屋時,記得向地方稅稽徵機關申報使用情形,以節省房屋稅捐 | |
3932. | 夫妻贈與房屋,應報繳契稅嗎? | |
3933. | 長期持有土地20年以上有減徵土地增值稅之優惠 | |
3934. | 房屋空置未作使用,房屋稅適用稅率有分別 | |
3935. | 土地移轉於登記前,該土地遭法院拍賣,稽徵機關得逕行註銷原土地增值稅申報 | |
3936. | 8月31日為地價稅納稅基準日 | |
3937. | 土地所有權人變更,請記得申請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稅率 | |
3938. | 供身心障礙者使用車輛採限額免徵使用牌照稅! | |
3939. | 原經核准課徵田賦之與農業經營不可分離土地移轉,如未申請自登記日之次年期起改課地價稅 | |
3940. | 退稅「直撥」來約定‧輕鬆快速沒煩腦 | |
3941. | 未親自收到稅單,欠稅還是會被移送執行? | |
3942. | 利用轉帳代繳稅款,安全省時又方便,繳稅不逾期! | |
3943. | 私有土地無償供公共通行使用之巷道用地,非屬於建造房屋應保留之法定空地,免徵地價稅 | |
3944. | 同一合約書包含採購及安裝工程,該如何貼用印花稅票? | |
3945. | 自有房屋供合法登記的工廠直接生產使用,其房屋稅減半徵收! | |
3946. | 因重新規定地價增繳的地價稅,可抵繳土地增值稅 | |
3947. | 土地移轉現值申報期間應自訂定契約之日起算 | |
3948. | 行政救濟中之欠繳稅捐,可否暫緩移送強制執行 | |
3949. | 增加房屋使用價值之附屬建物,要課徵房屋稅。 | |
3950. | 遷移新址請記得更改稅單投遞地址 | |
3951. | 若有土地供成年直系親屬居住,則申請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就不受1處限制 | |
3952. | 土地移轉後仍作自用住宅用地使用時,新所有權人仍須依規定重新申請按優惠稅率課徵地價稅 | |
3953. | 戶籍遷出,地價稅將被改課並補稅 | |
3954. | 稅捐稽徵機關得逕行註銷土地現值申報 | |
3955. | 重購退稅後,重購土地5年內不能移轉或改作其他用途使用 | |
3956. | 夫妻贈與土地可以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 | |
3957. | 地上房屋屬本人或配偶、直系親屬所有,才可以享受地價稅自住優惠稅率 | |
3958. | 土地分割或合併應有部分價差在1平方公尺單價以下者免辦查欠 | |
3959. | 騰空出售戶籍遷出未滿一年者,仍可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土地增值稅。 | |
3960. | 土地增值稅部分供自宅使用且能明確劃分者得按比例分別核課 |
共 4432筆資料,第 132/148頁, 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