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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者宣導】網購大增 消保處籲慎選電商勿信不明社群媒體廣告

  民眾網購數量大增,而在過年期間,各大電商平台及社群媒體均會刊登大量商品販售廣告。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今天呼籲,民眾網購時應慎選電商平台,切勿輕信來路不明的社群媒體廣告。

  對於線上購物消費爭議,消保處指出,通常以申訴「7日猶豫期」及「商品瑕疵」為最大宗,民眾上網購物時應留意幾個事項,包括慎選優良電商、跨境交易應謹慎以及仔細檢查收到的商品,以維護自身權益。

  關於慎選優良電商部分,消保處表示,優先選擇國內大型知名或商譽良好的購物網站,並特別注意一頁式詐騙廣告,凡是廣告內容強調貨到付款、商品售價明顯低於市場行情、限時限量促銷、使用簡體字、未提供實體聯絡電話及地址等情況,民眾下單前應上網搜尋賣場評價及相關資訊,避免吃虧上當。

  此外,由於台灣對於國外廠商並無管轄權,跨境爭議處理不易,因此跨境購物應謹慎小心。如發生爭議,應立即向託運人(國內清關行)及運輸業者反映及申訴,讓業者能掌握時效協助處理或暫緩付款給境外公司,並立即與賣家聯絡後續處理方式。

  消保處表示,民眾在取件後應立即檢查商品,開箱時盡量全程錄影,如發現瑕疵,應立即向賣家反映尋求解決。另外,可多加利用消保法「7日猶豫期」無條件解除契約的規定,即在收受商品7日內,可以退回商品或書面通知(包含電子郵件)方式解除契約,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不過,有一些情形不適用。

  這些情形為,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依消費者要求所為的客製化給付;報紙、期刊或雜誌;經消費者拆封的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非以有形媒介提供的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的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國際航空客運服務。

  消保處呼籲,網路購物雖然方便,但仍應多留意網站相關訊息,避免遭詐騙。發生消費爭議時,如與電商平台或賣家聯絡後未獲妥適處理,也可至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網站線上申訴。

資料來源:https://udn.com/news/story/7266/6927445

  • 市府分類: 法律權益,宣導活動,生活資訊
  • 最後異動日期: 2023-02-10
  • 發布日期: 2023-02-10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 點閱次數: 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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