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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鄰住宅土地面積差不多,地價稅卻差很大?

    (臺中訊) 有民眾表示同樣自住房屋之土地,與鄰居之土地面積差不多,但每年繳納的地價稅為何比隔壁鄰居多很多?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核課地價稅之稅率有分一般用地和自用住宅用地稅率,一般用地基本稅率為千分之10,依土地所有權人在同一(縣)市土地地價歸戶總額,分別適用稅率千分之10至千分之55不等稅率;而自用住宅用地稅率則適用千分之2稅率課徵,因此兩種用地稅額至少相差4倍。
    該局說明,所稱自用住宅用地係指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於該地辦竣戶籍登記,且無出租或供營業用之住宅用地,都市土地面積不超過300平方公尺(約90坪)、非都市土地面積不超過700平方公尺(約210坪)為限。
    該局提醒民眾,如欲申請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請記得於當年9月22日前向土地所轄之地方稅稽徵機關提出申請,經核准當年就可以適用;如於9月23日以後申請,就要從次年起才能適用,請千萬別讓自己的權益睡著了!
    如有任何問題,可撥打0800-000321免付費電話或04-22585000按1接全智慧客服中心,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 市府分類: 財政稅務
  • 最後異動日期: 2023-01-19
  • 發布日期: 2023-01-19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東勢分局
  • 點閱次數: 2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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