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訊)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申報土地移轉現值時,地上建物如未辦理保存登記 ,只要向地政事務所申請「建物勘查結果通知書」或「建物測量成果圖」,提供稅捐稽徵單位審認,仍可申請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土地增值稅。
該局進一步強調,土地所有權人出售土地只要符合下列規定,即可申請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一生一次)課徵土地增值稅:
1.未適用過自用住宅用地稅率。
2.地上建物為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所有,並已在該地辦竣戶籍登記。
3.房屋評定現值占基地土地公告現值百分之10以上,但自用住宅建築工程滿1年以上者,不在此限。
4.出售前1年內未曾供營業或出租。
5.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3公畝或非都市土地未超過7公畝部分。
民眾如有任何地方稅問題,歡迎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或撥(04)22585000按1接全智慧客服中心,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