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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買法拍屋 須向地方稅捐機關申報契稅

(臺中訊) 近日有民眾詢問購買法拍屋後,是否能直接至地政事務所辦理過戶呢?台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民眾向法院標購法拍屋應向稅捐機關申報並繳納契稅,才能辦理過戶登記。

地方稅務局說明,依規定不動產的買賣、承典、交換、贈與、分割,或因占有而取得所有權,均應申報繳納契稅,民眾向法院標購房屋屬買賣行為,而契稅的納稅義務人是新所有權人(即拍定人),所以拍定人應於領得執行法院所發給之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明書之日起30日內,填妥契稅申報書,連同權利移轉證明書等相關文件,向當地稅捐稽徵機關申報繳納契稅。

該局提醒納稅義務人,法院拍賣案件可就標購價格與房屋評定價格兩者之間從低申契價,按契稅稅率6%核課契稅,請民眾務必如期完成契稅申報手續,否則每逾3日將被加徵應納稅額1%的怠報金,最高以應納稅額為限,但不得超過新台幣1萬5,000元。請民眾注意申報期限,以免受到處罰。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關心您,如有任何疑問,可上該局網站(http://www.tax.taichung.gov.tw)查閱或可撥打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或(04)22585000按1接全智慧客服中心,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 市府分類: 財政稅務
  • 最後異動日期: 2022-02-24
  • 發布日期: 2022-02-24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消費稅及管考股
  • 點閱次數: 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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