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貨車擅自加裝座椅者遭查獲將處2倍的罰鍰

    (臺中訊)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近來發現有貨車車主因工作需要在後座任意加裝座椅,行駛公共道路遭警方查獲,因未依規定向監理機關辦理變更手續亦未補繳使用牌照稅,被依使用牌照稅法規定處以應納稅額2倍的罰鍰。

    該局說明,在相同汽缸排氣量下,貨車的使用牌照稅稅額會比小客車稅額少,因此納稅義務人以為小貨車加裝座椅變更為客貨兩用車使用,仍可以按貨車的使用牌照稅稅額課徵,其實小貨車只要加裝座椅,不論該座椅是否有承載人,都應該自變更之日起改按小客車的使用牌照稅稅額繳納,如果車主未向監理機關辦理變更手續亦未補繳使用牌照稅,一經查獲將被視為移用號牌,而遭受處罰。

    該局特別呼籲車輛所有人,小貨車加裝座椅變更為客貨兩用車使用,應依規定向監理機關辦理變更手續,並補繳使用牌照稅稅款,以免受罰。

    如有任何問題,歡迎撥打0800-000321免費電話或04-22585000按1接全智慧客服中心洽詢,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 市府分類: 財政稅務
  • 最後異動日期: 2021-12-09
  • 發布日期: 2021-12-09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 點閱次數: 3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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