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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及未成年受撫養親屬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之土地,以一處為限

(臺中訊)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近日受理民眾申請地價稅適用自用住宅用地課徵地價稅案件時,常發生民眾不知道有「一處限制」的規定,須由申請人再行補正之情形。

    稅務局說明,依土地稅法第17條第3項規定,土地所有權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之受扶養親屬,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繳納地價稅者,以一處為限。稅務局在審核自用住宅用地申請案件時,發現有不符合上述一處限制的情形,會通知申請人,請其擇定一處自用住宅用地適用優惠稅率。

    該局提醒民眾,如果夫妻及未成年子女有兩處以上土地,請先擇定最有利的處所適用自用住宅優惠稅率,並於申請書上申明,以免為了補正資料,浪費您寶貴的時間。

    民眾如對地價稅課徵有任何疑問,歡迎撥打免付費電話0800-00032104-225850001接全智慧客服中心,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 市府分類: 財政稅務
  • 最後異動日期: 2021-10-13
  • 發布日期: 2021-10-13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 點閱次數: 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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