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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心障礙者免徵使用牌照稅主動展延免稅效期

(臺中訊)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防疫政策,針對身心障礙證明有效期限於110514日至1031日期間屆滿須重新鑑定者,將依市府社會局提供延展至1231日之身心障礙資料,主動續免使用牌照稅。

     稅務局進一步說明,使用牌照稅經主動展延免稅之身心障礙朋友,要記得在1231日前利用疫情和緩時至醫院完成重新鑑定,以接續免稅。

     如您對使用牌照稅相關事項有任何疑問或不明瞭之處,歡迎撥打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04-225850001接全智慧客服中心,將有專人提供服務。

  • 市府分類: 財政稅務
  • 最後異動日期: 2021-06-11
  • 發布日期: 2021-06-11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 點閱次數: 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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