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部分休閒娛樂場所或其他場所附設娛樂設施等,雖非屬政府公告暫停營業之對象,但為共同防疫,自主配合暫停營業,其適用查定課徵娛樂稅業者,可向稅務局申請扣除未營業天數之查定稅額。 聯絡人:消費稅及管考科 楊琇琇(04)22585000-4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