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針對房屋稅﹅使用牌照稅及娛樂稅,只要受疫情影響有繳納困難的人,在繳款書所載的繳納期間屆滿前,都可以向本局所屬分局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延期最長是1年,分期最多可分36期(1個月為1期)。可以利用稅務局網站、「中稅e把照」APP提出申請,有關於申請應檢附的證明文件、延長期限、分期期數等資訊都可在本局官網「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稅捐申辦專區」查詢。
分期或延期繳納適用對象:
1.個人:
(1) 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定之紓困對象。
(2) 因所服務營利事業受疫情影響向勞工行政主管機關通報實施減班休息者。
(3) 其他因受疫情影響被減薪、非自願離職或工作日占當月原應工作日二分之一以下月份達2個月,致不能於規定繳納期間一次繳清稅捐者。
2.營利事業:
(1) 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定之紓困對象。
(2) 其他受疫情影響,自109年1月起任連續2個月,營業人平均營業額較108年12月以前6個月或前一年同期平均營業額減少達15%;娛樂稅申報或查定稅額較108年12月以前6個月平均或前一年同期減少達15%。
聯絡人:稅務管理科 張藝馨(04)22585000-2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