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訊)王先生所有車輛車籍由苗栗縣移轉至臺中市並辦理牌照繳銷重領,向地方稅務局詢問使用牌照稅可否以抵繳方式辦理?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同車主車籍轄區跨縣市移轉,牌照繳銷重領,欲以抵繳使用牌照稅方式辦理需符合下列要件:1.已繳清全年稅款辦理繳銷、重領牌照者。2.於同日辦妥繳銷並立即重領牌照。3.辦理繳銷與重領牌照係同一輛車。4.繳銷與重領牌照車輛類別(稅率)相同。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關心您,如有任何問題,歡迎撥打0800-000321免費電話或04-22585000按1接電話客服中心,將有專人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