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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籍轄區跨縣市移轉牌照繳銷重領其使用牌照稅可否以抵繳方式辦理

   (臺中訊)王先生所有車輛車籍由苗栗縣移轉至臺中市並辦理牌照繳銷重領,向地方稅務局詢問使用牌照稅可否以抵繳方式辦理?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同車主車籍轄區跨縣市移轉,牌照繳銷重領,欲以抵繳使用牌照稅方式辦理需符合下列要件:1.已繳清全年稅款辦理繳銷、重領牌照者。2.於同日辦妥繳銷並立即重領牌照。3.辦理繳銷與重領牌照係同一輛車。4.繳銷與重領牌照車輛類別(稅率)相同。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關心您,如有任何問題,歡迎撥打0800-000321免費電話或04-225850001接電話客服中心,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 市府分類: 財政稅務
  • 最後異動日期: 2021-01-29
  • 發布日期: 2021-01-29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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