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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所有權人在同一縣市只有1張地價稅繳款書

    (臺中訊)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地價稅之核課,採 (縣)總歸戶制及累進稅率計算。所謂「總歸戶制」係指土地所有權人在直轄市或同一()轄區內之各筆課稅土地地價歸戶合併計算總地價,再依適用稅率核課計算地價稅,故土地所有權人在同一()所擁有的土地不論筆數多少,都只會收到1張地價稅繳款書。

    該局說明,109年地價稅已經開徵,開徵期間有民眾誤以為擁有本市南屯區及東勢區2筆以上土地,2張以上繳款書,致有重複向所轄稅務分局申請補發情形因此,提醒納稅義務人在接獲地價稅繳款書時,查閱繳款書右下方課稅土地清單之土地地段、地號、筆數等資料,如經核對與所持有之應稅土地相,即為應繳納之地價稅款毋須再申請補發,以免重

    該局呼籲,如因住所搬遷或其他因素而未收到繳款書繳款書遺失者,請儘速向所轄地方稅稽徵機關申請補發繳款書並於限期內繳納,以免逾期限而遭加徵滯納金。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關心您,如有任何問題,歡迎撥打0800-000321免費服務電話或04-225850001接電話客服中心,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 市府分類: 財政稅務
  • 最後異動日期: 2020-11-04
  • 發布日期: 2020-11-04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 點閱次數: 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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