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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屬法定空地而無償供公眾通行之道路土地,可申請免徵地價稅

    (臺中訊)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私人土地倘無償供公眾通行之道路,且不是建造房屋應保留之法定空地,在使用期間內地價稅全免。

    該局說明,私人土地無償供公共通行之巷道、提供社區內道路使用之土地,只要不是屬於建築法規定為了建築物便於日照、通風、採光及公共安全……等而應留設之法定空地,所有權人可在地價稅開徵40(922)前,填寫地價稅減免申請書及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向土地所轄地方稅稽徵機關申請減免,或上該所轄之地方稅稽徵機關網站或財政部稅務入口網進行線上申請,經查明屬實合於規定者,自申請當年度即可享有免徵地價稅之優惠,逾期申請者,要等到次年期才能適用。提醒民眾請記得把握時效,以維護自身權益。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關心您,如有任何問題,歡迎撥打0800-000321免費電話或04-225850001接電話客服中心,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 市府分類: 財政稅務
  • 最後異動日期: 2020-05-01
  • 發布日期: 2020-05-01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 點閱次數: 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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