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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唱選秀無販售門票不用課徵娛樂稅

(臺中訊)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近來各地時常舉辦歌唱表演選秀活動,舉辦單位關心類似活動是否需要課徵娛樂稅?

       該局說明,歌唱或技藝選秀活動倘是由各地民眾自行報名參賽且無販售門票,是不屬於娛樂稅課徵的範圍,不需課徵娛樂稅;但如有販售門票之行為,係屬提供娛樂活動,依照娛樂稅法的規定須向當地之地方稅稽徵機關申報,並按其收費額課徵娛樂稅。

       民眾若有娛樂稅之相關問題,歡迎利用0800-000321免費服務電話或04-225850001接電話客服中心洽詢,將有專人提供服務。

  • 市府分類: 財政稅務
  • 最後異動日期: 2019-12-27
  • 發布日期: 2019-12-27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 點閱次數: 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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