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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年地價稅稅籍及使用情形清查業已展開!

【臺中訊】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為遏止逃漏及維護租稅公平,107年度地價稅清查作業即日起展開,針對特別稅率用地、減免稅地及農業用地變更使用等進行查核。
  該局特別呼籲,原適用自用住宅用地、工業用地等特別稅率課徵地價稅,或減免地價稅之土地,若有供出租、營業、戶籍全部遷出、工廠登記被工業主管機關註銷、未按工業主管機關核定規劃使用等適用原因、事實消滅之情形,或使用情形已變更致已不符合減免標準或要件時,土地所有權人應於原因發生日起30日內向地方稅務局所屬分局申報恢復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以免經查獲遭追補應納稅額,並會被處以短匿稅額3倍以下之罰鍰。
  該局同時強調,課徵田賦土地亦為清查重點項目,如有農業用地已變更供作違章工廠、資源回收廠、堆置營建廢棄土等非農業使用,或農舍有增建、變更使用等情形,應依規定改課地價稅。
  地方稅務局為落實清查作業,將派員進行實地勘查,外出清查人員均將配戴職員證,屆時請納稅義務人給予協助配合。您如有任何問題,可利用0800-086969免費電話或04-22585000按1接電話客服中心,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 市府分類: 財政稅務
  • 最後異動日期: 2019-01-19
  • 發布日期: 2018-01-15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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