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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賣、贈與填寫契稅申報書附聯,為您自己荷包把關

(臺中訊)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房屋如因買賣或贈與等原因取得所有權而申報契稅時,新所有權人如符合住家用房屋供自住使用者,請記得同時填寫「契稅申報書附聯」,經審核後如符合規定即可適用1.2%稅率課徵房屋稅。
  該局進一步指出,依住家用房屋供自住使用認定標準規定,個人所有之住家用房屋無出租使用,並供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實際居住使用,且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全國合計3戶以內者,屬供自住使用,可申請按自住住家用稅率計課房屋稅,善用契稅申報書附聯,能替您的荷包把關,維護您的權益。
  如果納稅人仍然有其他疑問,可利用該局0800-086969免費電話或04-22585000按1接電話客服中心,將有專人提供服務。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關心您!
  • 市府分類: 財政稅務
  • 最後異動日期: 2019-01-19
  • 發布日期: 2017-12-27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 點閱次數: 4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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