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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房屋申報契稅時,記得填寫「契稅申報書附聯」,同時申請房屋稅、地價稅之稅捐優惠

(臺中訊)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民眾在購買房地辦理不動產移轉登記後,常因疏忽忘了對房屋申請依實際使用情形課房屋稅,或土地申請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直到接獲稅單時才提出申請,卻因逾期申請而讓荷包縮水。
該局進一步說明:房屋稅是依房屋實際使用情形按月課徵,房屋使用情形若有變更,應於變更日起30日內,檢附有關文件向該局申報,若當月15日前申請者自當月適用,當月16日後(含)申請則自次月適用;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需在當年9月22日以前提出申請,核准後當年適用優惠稅率,若逾期申請則自次年期才可適用。
該局表示:為節省您的荷包,提醒民眾檢視自己的房屋與土地課稅情形,若供住家用的房屋,是否已按住家用稅率核課房屋稅?符合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要件的土地,是否已按優惠稅率課徵地價稅?否則請儘快向該局所轄分局提出申請,千萬別讓您的權益睡著了。
  有關地方稅之相關規定,如有任何問題,可撥打0800-086969免付費電話或04-22585000按1接電話客服中心,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 市府分類: 財政稅務
  • 最後異動日期: 2019-01-19
  • 發布日期: 2017-12-14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 點閱次數: 53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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