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級
:::
現在位置
首頁
> 公告資訊
> 稅務新聞
(臺中訊)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豐原分局表示,房屋拆除時,房屋納稅義務人應於房屋拆除完成之日起30日內,向房屋所在地之地方稅稽徵機關申請註銷房屋稅籍事宜。
有些民眾於房屋拆除後,未即時向地方稅稽徵機關辦理註銷房屋稅籍,遲至收到房屋稅繳款書時才提出申請。該分局特別提醒,房屋拆除完竣後,納稅義務人應申報註銷房屋稅籍,經稽徵機關查核屬實,可自申報當月起停止課徵房屋稅並註銷稅籍,為維護自身權益,如有拆除情事,記得提出申請。
如您有任何稅務問題,可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86969,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房屋拆除完竣後,記得申報註銷房屋稅籍
有些民眾於房屋拆除後,未即時向地方稅稽徵機關辦理註銷房屋稅籍,遲至收到房屋稅繳款書時才提出申請。該分局特別提醒,房屋拆除完竣後,納稅義務人應申報註銷房屋稅籍,經稽徵機關查核屬實,可自申報當月起停止課徵房屋稅並註銷稅籍,為維護自身權益,如有拆除情事,記得提出申請。
如您有任何稅務問題,可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86969,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 市府分類: 財政稅務
- 最後異動日期: 2019-01-19
- 發布日期: 2017-11-15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 點閱次數: 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