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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劃後減半徵收地價稅2年,所有權移轉仍適用

(臺中訊)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有關重劃後減半徵收地價稅2年,土地所有權人如於2年內將所有權移轉,其減半徵收不影響新所有權人之適用。
  該局進一步說明,重劃土地自辦理完成之日起其地價稅減半徵收2年,其適用對象係以重劃後之土地,非以土地所有權人。若該筆土地於2年內移轉時,其新取得人仍享有減半徵收地價稅之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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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財政稅務
  • 最後異動日期: 2019-01-19
  • 發布日期: 2017-03-30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 點閱次數: 4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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