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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地價稅調整 中市府主動輔導民眾申請自用住宅稅率並將建議中央調整稅率

今年適逢公告地價調整年,全國各縣市均配合中央政策進行調整,台中市政府考量對市民的衝擊程度,台中市自用住宅平均稅額僅1,056元,六都最低,其中7成增額均在千元以內;同時也主動輔導民眾申請適用較低的自用住宅稅率;而針對現行土地稅法不盡公平、不合時宜之處,市府也研擬向中央建議調整稅率,減輕民眾負擔。
今日多位國民黨市議員帶民眾到台灣大道市府廣場陳情,認為台中市公告地價調漲過高,要求提出相關配套前暫緩徵收地價稅,由地方稅務局長陳進雄代表接下陳情書。
地政局長張治祥表示,105年公告地價各區有漲有降,整體平均雖然上調38.25%,但市價比14.61%仍是六都最低,等於100元價值的土地,僅以14.61元課稅,比起台北26.29%、高雄24.27%,台南19.42%,桃園19.39%、新北17.24%,台中課稅標準要低得很多。
因重劃受益,今年台中市部分地區公告地價調幅較高,像是西屯區101.29%、南屯區86.72%、北屯區57.20%,都是因重劃而調高。尤其西屯區重劃更是密集,許多原本市價偏低的土地,陸續變成黃金地段,也因此才會調漲公告地價。但也有不升反降的地區,像是配合再生政策的中區調降4.24%;東區、西區、南區、北區、大甲區、東勢區、和平區、清水區、梧棲區、大肚區、龍井區,調幅也不超過10%。
張局長強調,地價調整依規定地價公告三年一調,上次調整是102年進行,因此今年依規必須再調整。而內政部要求各縣市應參酌103年至105年公告現值調幅的合計值辦理。因此,調整的時間點均有相關規定,與所謂房市走勢無關,更與市府預算動支情形無涉。
地政局指出,長年以來,台中市公告地價調幅就比其他縣市低,由於近三年包括安和自辦重劃、單元二、單元八等各重劃區與區段徵收區陸續完工,土地從市價較低的農業區,變為價格較高的住宅區與商業區。以黎明自辦重劃單元二為例,102年公告地價每平方公尺僅8,900元;中科經貿園區單元八每平方公尺僅3,677元,這些土地的市價遠高於公告地價8倍。因此,地價審議委員會本於專業與依地方屬性,審議今年公告地價平均漲幅38.25%。整體看來有增漲有降,希望與地價與市場行情不要相差太大,也讓地價稅徵收更公平。
地方稅務局陳局長表示,土地稅法有關地價稅的課徵,包括期間、對象及減免辦法等要件均有明定,市府站在服務民眾的角度,已主動出擊輔導民眾申請自用住宅,適用比較低的稅率,今年成功即輔導2萬4,000件改按自用住宅稅率課稅,減輕民眾負擔。至於現行土地稅法不盡公平、不合時宜之處,像是公告地價調漲,造成稅基提高,稅率是否考量調整,市府正研擬向中央建議修法。
此外,他也提醒民眾在繳納地價稅時遭遇困難時,如符合「稅捐稽徵法」第26條因天災、事變或遭受重大財產損失,不能於法定期間內繳清稅款,得於規定納稅期間內,可逕洽地方稅務局申請分期付款及延期繳納,減輕經濟上的負擔壓力。
  • 市府分類: 財政稅務
  • 最後異動日期: 2019-01-19
  • 發布日期: 2016-11-03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 點閱次數: 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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