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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市133萬地價稅地主 事實上自用住宅土地稅額僅3,661元

全國各縣市公告地價配合中央政策而增加,但台中市自用住宅平均稅額1,056元,六都最低。多數一般民眾適用自用住宅稅率,本次地價稅7成增額在1,000元以下;而代表土地公平正義的公告地價占市價比,也僅14.61%,同樣六都最低;至於媒體報導中自用住宅稅額從16萬增為133萬的個案,應為錯誤資訊,事實上該民眾自用住宅總稅額僅3,661元,其餘皆為非自用住宅的稅額。
新聞局長卓冠廷指出,報導有民眾指其自用住宅稅額,從去年16萬元暴增到今年133萬元一事,但經查該民眾名下有數筆土地,其中應稅土地6筆、共計922坪,其中,僅2筆共63坪為自用住宅土地,有3筆共855坪土地為重劃後的一般土地,1筆4坪為一般土地,因此,自用住宅土地僅占總面積6.8%。
因重劃後一般土地,依法可享有減半徵收地價稅的優惠,因此過去2年皆減半徵收。今年到期後,開始恢復全額課徵,雖然考量土地市價上升,一併調整土地公告地價,但事實上該民眾名下63坪自用住宅土地總稅額,僅從2,429元增到3,661元,其餘皆為一般土地的稅額,自用住宅稅額僅佔總稅額的0.274%。
地方稅務局長陳進雄表示,地價稅11月開徵,比較各都狀況,多數一般民眾適用自用住宅千分之二稅率,台中市僅增加198元,漲幅23%,遠低於台北市1,296元、新北市378元、高雄市324元、台南市257元與桃園市244元,為六都最低;而平均稅額為1,056元,也遠低於台北市5,168元、高雄市1,442元、新北市1,406元、台南市1,282元與桃園市1,129元。因此,不論增加額度或應納稅額,台中市均為六都最低,顯見市府對市民在稅務照顧上非常友善。
一般用地則適用千分之10至55稅率,台中市平均增加4,558元,漲幅47.8%,僅略高台南市3,073元、桃園市4,548元,遠低於台北市1萬7,773元、高雄市7,355元、新北市4,801元,為六都第三低;台中市平均稅額1萬4,075元,僅略高於台南市1萬2,402元,低於台北市7萬0,245元、高雄市2萬6,370元、桃園市1萬8,060元、新北市1萬7,946元,為六都第二低;顯示不論在稅額或調整幅度,在六都中皆相對較低。
稅務局陳局長也補充,目前全市適用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戶數為31萬8914戶,透過各種管道,今年又成功輔導增加2萬4,000件改按自用住宅稅率課稅,減輕民眾負擔。推估可能符合資格、卻未提出申請者大約還有1萬5000戶,比例約4.7%,市府雖已主動出擊加強輔導,但也呼籲民眾如果收到稅務局寄發的適用自用住宅通知書,可透過電話聯繫確認,或利用「中稅e把照」APP申辦,不要讓自己的權益睡著了。
地政局長張治祥則強調地價公平的原則,他指出以黎明自辦重劃單元二用地來看,102年公告地價每平方公尺僅為8,900元,而中科經貿園區單元八重劃區每平方公尺土地僅3,677元,但這些土地的市價遠高於公告地價的8倍,不符合公平原則,因此市府各行政區均衡,依照實價登錄的價格,調整各行政區地價,讓土地價值接近事實。
他也說,內政部希望各縣市訂定105年公告地價調幅時,應參酌103年至105年公告現值調幅的合計值。地政局表示,若依中央要求標準,105年公告地價調幅將是43%,然而市府考量對市民的衝擊程度,最後僅增加38.25%。
雖然,台中市公告地價調增幅度六都最高,但由於過去台中市公告地價佔市價的比例偏離市價,不符合土地公平正義的原則,因此105年公告地價適度反映市價並作調整,各地區公告地價有漲有跌,但平均市價比仍僅14.61%,代表如果一塊土地市價為100元,市府僅用14.61元作為課稅的地價,遠低於台北市26.29%、高雄市24.27%,台南市19.42%,桃園市19.39%、新北市17.24%,仍為六都最低,並為全國倒數第五,顯見市府在降低市民課稅負擔上,已經盡很大努力,並盡力符合公平正義原則。
  • 市府分類: 財政稅務
  • 最後異動日期: 2019-01-19
  • 發布日期: 2016-11-02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 點閱次數: 5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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