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現在位置 首頁 > 公告資訊 > 稅務新聞
  • 友善列印
  • 回上一頁

地價稅本月開徵,請納稅義務人於月底前繳納以免逾期受罰

(臺中訊)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地價稅已於本月開徵,民眾如收到地價稅繳款書,請於規定期限內繳納,以免逾期受罰。
地方稅務局提醒民眾,因天災、事變、不可抗力之因素,或是經濟弱勢,屬低收入,而繳不出稅者,稅法上亦有寬容措施。屬於上述原因的納稅人,可依規定提出延期或分期繳納,地方稅務局經審核後,如符合上開規定,會給予延期或分期繳納。
本年度地價稅增加或減少,視個案情形而有所不同。增加的可能原因,包括公告地價調升;重劃完成減半徵收期間屆滿,恢復全額課徵;自用住宅用地變更,改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農地變更使用,改課地價稅;適用自用住宅用地,但沒有提出申請;新購入土地及因為公告地價調高併同上述原因,有而適用較高稅率。有少部分民眾反映,應納稅額呈倍數增加,有可能是上述增加的原因,數個因素同時併存所導致的結果。
納稅義務人如有其他稅務問題,歡迎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086969或04-22585000按1接電話客服中心洽詢。
  • 市府分類: 財政稅務
  • 最後異動日期: 2019-01-19
  • 發布日期: 2016-11-02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 點閱次數: 410
至頁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