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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用住宅地價稅平均1056元 六都最低

地價稅11月開徵,台中市政府地稅局表示,今年地價稅部分因公告地價調整而增加,一般民眾自用住宅每戶平均稅額1056元,平均增加198元,不論稅額與漲幅皆為六都最低;在非自用住宅部分,地價稅平均增加4558元,在六都中相對較低。另外地政局表示,調整後中市公告地價佔市價比14.61%,也是六都最低。
台中市議員陳淑華、蕭隆澤、張芬郁、邱素貞今(1)日召開記者會,關切地價稅調整事宜,希望市府有配套措施。地方稅務局表示,今年地價稅有部分因公告地價調整而增加,7成納稅戶增加稅額在1000元以下,6成納稅戶增加稅額在500元以下,增加1萬元以上的戶數約2.5%。一般民眾自用住宅每戶平均稅額為1056元,平均增加198元,不論稅額與漲幅皆為六都最低;在非自用住宅部分,地價稅平均增加4558元,在六都中相對較低。這次地價稅開徵,對於民眾供住家使用的自用住宅,影響相對較小。
稅務局表示,本次公告地價調整,已考慮各區域發展。地價稅增加幅度較明顯部分為重劃區,或近年蓬勃發展的新開發地區,一般地區的增加幅度較少。地價稅稅額增加的原因,並非全因公告地價調整所致,如今年度新購入土地、減免原因消滅或農業用地未作農業使用而改課地價稅等,都可能是影響稅額增加或變動的因素。近三年包括安和自辦重劃、單元二、單元八等各重劃區與區段徵收區陸續完工,地目從市價較低的農業區,轉為價格較高的住宅區與商業區,是導致公告地價調漲的主因。
內政部希望各縣市的土地公告現值,應達市價九成,因此要求各縣市訂定105年公告地價調幅時,應參酌103年至105年公告現值調幅的合計值。若依中央要求標準,105年公告地價調幅將是43%,然而市府考量對市民的衝擊程度,最後僅調漲38.25%。
在公告地價佔市價的比例方面,102年度公告地價僅佔當時市價約14.12%,雖然105年公告地價在反映市價調漲後,台中市仍維持的公告地價佔市價比僅有14.61%,遠低於台北市26.29%、高雄市24.27%,台南市19.42%,桃園市19.39%、新北市17.24%,仍為六都最低。
此外,為保障市民權益及避免爭議,稅務局陳局長也強調,市府藉由各種管道,主動輔導納稅義務人申請按自用住宅及工業用地優惠稅率課徵或減免地價稅;迄今已輔導6萬件,自用住宅增加2萬4千件,未來將繼續宣導。而議員建議調高累進起點地價,也將適時向中央反映。
地稅局也提醒,若納稅確實有困難,可向地稅局洽詢,若符合緩繳或分期資格,將可提出申請,減輕負擔。
  • 市府分類: 財政稅務
  • 最後異動日期: 2019-01-19
  • 發布日期: 2016-11-01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 點閱次數: 6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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