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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辦臨時登記之工廠別忘了申報房屋稅籍及使用情形

(臺中訊)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房屋稅係以附著於土地之各種房屋及增加房屋使用價值之建築物為課徵對象,違章建築也不例外,在未拆除前,均應依法設籍課稅。


地方稅務局進一步說明,違章工廠已取得臨時工廠登記,其房屋稅依規定仍須繳納,提醒廠商房屋如果有新、增、改建或變更使用情形,一定要記得在建造完成或變更使用之日起30日內,向房屋所在地的稅務局申報設立房屋稅籍及使用情形,如有未依規定辦理申報,致發生逃漏稅捐者,除非是納稅義務人在被查獲或遭到檢舉前,向稽徵機關自動補報補繳稅款;或所漏稅額在一定金額以下免罰者外,均應按所漏稅額處以2倍以下罰鍰。再次呼籲還未申請設立房屋稅籍者,一定要儘速向稅務局提出申請,以免受罰。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關心您,如有任何疑問,可上該局網站(http://www.tax.taichung.gov.tw)查閱,或電話詢問(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086969或(04)22585000按1接電話客服中心),稅務局將竭誠為您服務。

  • 市府分類: 一般行政
  • 最後異動日期: 2019-01-19
  • 發布日期: 2016-05-03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 點閱次數: 1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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